香港人士申請破產詳細步驟
- 獲取「債務人破產呈請程序簡介」
- 可在破產管理處購買,費用為每本28元。地址: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樓。
- 可致電政府新聞管理處刊物銷售部訂購,電話:2537 1910
- 以電郵方式從政府新聞管理處訂購,電郵:[email protected]
- 或在香港破產管理處官網免費下載。
- 完成表格、宣誓及繳納費用
- 前往香港高等法院低層一樓 (LG1)108B室遞交申請並繳付法庭費用$1045現金,地址:香港金鐘道38號,辦公電話:2869 0869,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30分(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同時在破產管理署支付$8000現金以支付破產過程各項費用。
- 填寫《破產規則》表格3《債務人破產呈請書》和表格28C《資產負債說明書》,並在破產管理署完成宣誓。
- 排期聆訊。
- 獲取破產編號及法庭日期
- 前往高等法院LG1層取得破產編號。
- 在同樓層108B室獲取上庭日期。
- 影印所有文件各兩份,並交給登記處蓋章。
- 提交所有副本
- 前往破產管理處10樓提交所有副本,並獲取《對破產人的初步訊問》。
- 影印表格3,寄送或傳真給債務人
- 參加破產聆訊
- 出席法庭聆訊,法庭將會頒布破產令。
- 把破產令交回破產處10樓,或因應需要前往11樓索取開戶信。
- 與破產管理官會面
- 填妥《對破產人的初步問詢》,討論日常支出和還款計劃。
- 提交財務報告
- 破產期持續四年,期間每年需向法院提交一次財務收支報告。
點樣申請破產?過程中5大注意事項
- 申請破產赴約當日辦理步驟
你需攜帶本人香港身份證、預約確認通知書、已填妥的申請書及資產負債狀況說明表。於預約時間提前15分鐘至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樓的破產管理處服務櫃台報到。屆時職員將會派排號籌給你,然後你需到繳費處支付申請款項,完後請到服務台對面的宣誓室外等候電子屏叫號,到號時進入宣誓室提呈申請書 - 如果我連提交破產申請書的費用都無力支付,該怎麼辦?
亦可與債權人協商由對方提交針對你的破產呈請書,需註意債權人提交破產呈請書費用為$11250現金,比本人提交方式費用更高 - 如對上述提交破產申請書過程感到困惑,我可以在哪裡尋求幫助?
您可點擊網頁右上角【免費咨詢債務問題】按鈕並填寫聯繫表格,我們將有專人立刻與你聯繫,咨詢全程免費 - 如無聘請律師代本人提出債務破產申請並出席呈請的聆訊,可能會帶來什麼後果?
如您因無聘請律師代為聯繫法院就呈請相關事項進行聯絡,無法向法院提供合乎要求的申請資料或錯過法院指定日期安排的呈請聆訊,均可能導致法院駁回你的破產呈請且你已支付的訟費將不予退還,再次呈請需重新支付費用並等待下次排期可能對你的債務償還安排及信用造成重大影響 - 如你的銀行賬戶在提交破產申請後被凍結,應該怎麼辦?
不用擔心,你可向法院申請認可令從而解凍賬戶,但該申請方式並不容易,可能由專業債務律師協助更為有效,當然,你本人可以點擊此鏈接下載高等法院提供的指引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