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條件

申請破產要什麼條件?及10條注意事項

申請個人破產的基本條件是申請人必須是香港居民,並且必須證明自己確實無法償還所欠的債務,為證明申請者符合以上要求,需準備以下資料

本港個人申請破產的條件

申請個人破產的基本條件是申請人必須是香港居民,並且必須證明自己確實無法償還所欠的債務,為證明申請者符合以上要求,需準備以下資料:

  1. 香港身份證:需要提供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作為身份證明。
  2. 住址證明:需要提供申請人的住址證明文件。
  3. 欠債證明:需要提供能證明申請人債務情況的文件,例如環聯信貸報告、銀行月結單或貸款合約等。
  4. 銀行戶口資料:需要提交申請人名下的銀行戶口存摺或月結單,不論是個人戶口還是聯名戶口。
  5. 強積金戶口資料:需要提供申請人所有強積金戶口的相關文件以及最近期的結餘證明。
  6. 人壽保單文件:需要提供申請人名下的人壽保單文件,例如週年結算書及受益人資料。

一般而言,只要你能提供以上資料(不存在隱瞞情況),基本都能成功申請個人破產

10條申請破產時的注意事項

當你符合上述條件並且備妥資料後,在正式申請前,有以下10點值得你注意

  1. 破產期通常為四年,但如果申請人之前曾經破產,則破產期會延長至五年。
  2. 如果你持有人壽保單,首次與破產管理署或其指定信託人會面時,你必須申報所有保單,由信託人決定是否需要取消這些保單。
  3. 在破產期內,你不能擔任有限公司的董事。如果你是專業人士(例如律師、醫生、會計師等),破產令可能會導致你失去專業資格,因此你需要向相關的專業機構查詢具體影響。
  4. 破產管理署設有破產人登記冊供公眾查閱。當你提交破產申請後,你的姓名和香港身份證號碼將會出現在登記冊上。法庭頒布破產令後,你的姓名也會刊登在政府憲報和本地報章上。
  5. 雖然破產人出入境沒有特別限制,但如果需要長時間離境,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申報相關詳情。
  6. 欺詐行為的債務人會構成破產罪行。這些行為包括隱瞞資產、不向破產管理署交出資產、轉移資產、虛假債權、隱藏文件和虛構開支等,這些行為都被列在《破產條例第129條》中。
  7. 當銀行得知你申請破產後,你的銀行戶口和保險箱可能會被凍結或取消。法庭頒布破產令後,你的所有有價資產,包括銀行戶口內的資金,將會被破產管理署接收。如果你希望保留一個銀行戶口或開設一個新戶口以便收取薪水或綜援,你需要向破產管理署提出申請,具體情況會由破產管理署進行解釋。
  8. 如果你在申請破產前的五年內以低於市價轉讓資產,破產管理署有權向法庭申請撤銷該交易。
  9. 如果你在申請破產前的兩年內將資產轉讓給配偶、親屬或合夥人,且該轉讓被破產管理署認為是不公平的優惠,破產管理署有權向法庭申請撤銷該交易。
  10. 如果你在申請破產前的最近三個月內有提取貸款(例如信用卡現金透支或任何形式的現金貸款),法庭或破產管理署可能會要求你解釋這些新債的用途。如果你無法提供合理的解釋,可能會面臨刑事責任。

以上條款可能會對申請破產後的你及你的家庭生活造成比較大的影響,因此哪怕你符合申請破產的條件,仍應審慎考慮。如你有所疑慮並希望獲得專業人士的意見,請點擊本頁右上角【免費預約咨詢】。我們將有專員盡快與你聯繫,咨詢完全免費

分享這篇文章:

相關內容

預約免費咨詢

填寫下表,專業顧問將在2小時內聯繫你